根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8號)、《自然資源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的通知》(自然資規(guī)〔2020〕1號)的規(guī)定,連州市公路事務中心因建設國道G323線連州半嶺至元村段改建工程需要,向我局申請位于連州市連州鎮(zhèn)、保安鎮(zhèn)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初審,經相關部門核查,項目選址符合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初審的要求。
為此,我局擬對連州市公路事務中心核發(fā)《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初審意見的報告》,如對上述有異議,請在5天內向我局自然資源開發(fā)利用和空間用途管制股提出書面意見,如公告期滿無異議,我局將為連州市公路事務中心核發(fā)《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初審意見的報告》。
附件:國道G323線連州半嶺至元村段改建工程項目位置示意圖
聯(lián)系地址:連州市白水東路連州市自然資源局
聯(lián)系電話:0763-6626309
附件:國道G323線連州半嶺至元村段改建工程項目位置示意圖.pdf
連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