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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連州市農村小學生上下學校車接送實施方案》的解讀


來源:本網(wǎng)-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fā)布時間:2020-02-18 15:07:38 字體大小: 瀏覽次數(shù):-

一、制定背景

連州市公辦學校和公辦幼兒園均沒有接送學生幼兒的校車,大部分中小學生都是步行或乘坐公交車等交通工具上下學,有少數(shù)偏遠農村學生乘坐家長租用的小型面包車上下學,給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帶來很大隱患。市政府為了解決“學生上學難、家長接送煩”的老大難問題,確保學生出行安全,讓學生坐上方便車、安全車,最大限度地保障廣大學生上學交通安全,在充分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連州市農村小學生上下學校車接送實施方案》。

二、制定依據(jù)

1.法律、行政法規(guī)。《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17號)第一章“總則”第三條、第五條、第八條。
  2.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廣東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8號)第一章“總則”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
  3.上級機關規(guī)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肚暹h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2019年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22號)、《關于印發(fā)清遠市校(園)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清市教〔2019〕106號)、《關于印發(fā)2019年連州市人民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連府〔2019〕8號)。

三、制定程序說明
  1.充分調研。市教育局組織人力對我市鄉(xiāng)村交通道路、小學生乘車需求等情況作了充分調研,明確偏遠山區(qū)小學的范圍、學生家庭居住分布情況及需乘坐公交車小學生的人數(shù)。

2.起草方案。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各鄉(xiāng)鎮(zhèn)小學上報調研數(shù)據(jù),由連州市教育局負責起草《連州市農村小學生上下學校車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3.征求意見。2019年7月30日至8月2日向市委宣傳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市司法局、市發(fā)展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連州市公路事務中心及12個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等職能部門征求意見;2019年7月30日至8月9日在連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4.合法性審查意見和集體討論情況?!哆B州市農村小學生上下學校車實施方案》通過了市政府法制審查,符合制定機關法定職責,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行政規(guī)范化文件規(guī)定,并由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四、主要內容解讀

1.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公司管理、部門監(jiān)管”的原則,利用連州市現(xiàn)有的公交路線開通鄉(xiāng)村地區(qū)校園專線,合理設置行車線路和上落點,建立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和保障措施,為學生出行提供安全保障,實現(xiàn)校園專線運行常態(tài)化,全面解決學生上下學交通問題,保證學生不因交通問題而輟學。

2.運營模式:以政府采購服務的方式,通過政府公開招標,引進運營公司承擔接送學生業(yè)務。并采用全面推開和分步實施方式,運營鄉(xiāng)村地區(qū)校園專線。

3.服務對象:在校園服務半徑2公里以外,且具備通客運條件線路附近的走讀小學生。市區(qū)中小學(三古灘小學中船潭村的學生、城北小學中白云村委會的學生除外)、中職學校的學生不列入校園專線服務對象。

4.運營時間:上午:7:30-8:30,11:30-12:30;下午:13:30-14:30,16:30-17:30。具體運營時間可根據(jù)教育部門發(fā)布的夏季、冬季作息時間作適當調整。

5.運行費用:按照“政府出大頭、家長出一點”的方式解決。承運公司按照搭乘路程的遠近,以每學期200-300元的標準向學生收取車費,不足部分由政府補貼。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殘疾兒童等車費由政府補貼,不向學生家長收費。

6.管理機制及工作職責:各鎮(zhèn)(鄉(xiāng))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校車承運公司,按照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服務學生”的理念,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屬地管理、部門監(jiān)管”的原則,加強校車運營管理,逐步實現(xiàn)校車運營管理規(guī)范化。連州市校園專線安全管理工作由連州市農村小學生上下學校車接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在實施過程中,根據(jù)工作實際需要,從市交通運輸局、市教育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交警大隊等部門抽調人員負責聯(lián)合執(zhí)法、監(jiān)督等工作。

五、實施的保障措施

1.將校車安全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建立政府統(tǒng)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屬地化管理的工作機制,切實組織實施好校車服務工作。

2.強化責任落實。要求各成員單位嚴格執(zhí)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執(zhí)法力度,切實做到嚴控、嚴管、嚴處重罰,對不依法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的,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及人員責任。

3.強化社會監(jiān)督。建立校車(接送學生車輛)運行違法、違章情況舉報、通報制度,設立并公布舉報監(jiān)督電話,廣泛開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學生道路安全法規(guī)宣傳教育和知識普及,加強校車安全實施工程和校車服務政策措施的宣傳。     

連州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8日

關于印發(fā)《連州市農村小學生上下學校車接送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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